“这下我心里的‘包袱’就卸下来了,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这对我来说就是最好的鞭策和鼓励。”近日,在通城县沙堆镇召开的澄清正名会上,镇干部张某某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收到关于“张某某违规为不符合国家政策的人员办理低保”的信访举报。随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核查,最终查明该举报不属实,并召开会议为其澄清正名。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做好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打出精准问责规范化、查诬澄清常态化、回访教育系统化组合拳,持续释放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积极营造廉而有为的创业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建立“1+3+N”联动机制,即纪委监委牵头,组织、信访、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通过定期会商、专题研判、个案分析等方式,对失实举报案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估。同时,创新建立“双审核、双把关”制度,在澄清前严格履行案件质量审核和风险评估程序,做到既“应澄尽澄”又“审慎稳妥”,确保澄清正名结果经得起历史、纪法和群众的检验。2024年以来,共为25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因一己私利,凭空捏造事实、蓄意炮制谣言,对党员干部进行打击报复与诬告陷害,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对诬告陷害行为,必须精准有力处置,还原事实本来面目。”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并重,建立常态化澄清查诬机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信息互通、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诬告陷害的歪风邪气。
为避免澄清正名“一澄了之”的情况,该县纪委监委积极做实“后半篇文章”,精心构建“三必访三必问”跟踪回访机制,即必访澄清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了解其工作情况和履职表现,督促加强鼓励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必访干部本人,了解其思想动态,化解思想上的困惑与顾虑,帮助其重拾信心;必访家庭成员,了解其生活状况,帮助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并将掌握情况抄送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确保正名到位、回访到心。2024年以来,共对20人进行暖心回访。
“让担当者有为,让诬告者有畏。我们将坚持澄清、查诬、回访同向发力,既为干事者卸下‘思想包袱’,又向诬告者亮明‘纪律红线’,更好地激励党员干部敢为善为、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吴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