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松了党性修养,背离了入党初心,导致自己晚节不保,触碰了法律底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我对不起党组织的培养教育,我真心实意认罪伏法……”近日,咸安区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某某受贿罪一案在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在最后陈述时深表悔恨。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咸安区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庭审现场,组织区教育系统及其他区直相关单位共计30余名干部参加旁听庭审,“零距离”“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在近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随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的有序推进,公诉人通过系统清晰的举证和论证,完整还原了被告人如何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最终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旁听干部认真聆听,通过“沉浸式”体验审判氛围、“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零距离”感受纪法权威,直观感受到了践踏纪法、擅权妄为的沉痛教训。
“今天参加旁听庭审,看到昔日的领导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内心深受冲击和警醒。”参加完旁听庭审后,咸安区教育系统一名中学校长深有感触地说道,有声的审判,无形的震慑,提醒我们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正确用好手中权力,坚持廉洁从教,坚守育人初心。
开展旁听庭审活动,是咸安区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推进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根据案件性质分析研判观摩的必要性,并分层分类组织案发单位和级别相近、岗位相似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加旁听庭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中人”警醒“同类人”,充分发挥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教育效果,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为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启示教化、震慑警醒作用,咸安区纪委监委不断拓展警示教育形式载体,通过讲授专题廉政党课、参观咸宁监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编印典型案例汇编、拍摄警示教育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规范履职、廉洁用权,持续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同时,充分利用咸安廉政网、“清风咸安”、云上咸安等,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转载纪法条款解读、展播廉洁文化作品等,推动纪律教育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不断增强纪律教育实效性、感染力。
“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咸安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把警示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案件查办的治标成果向警示教育的治本效果转换,切实把“看在眼里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底的敬畏”,引导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毛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