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通山:“巡”亮“失明”路灯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5-10-14 08:52

夜幕降临,随着路灯维修复明,通山县大路乡青山城中学附近居民发出阵阵赞许。“感谢巡察组同志,你们真正把百姓的话放心上了,现在晚上出门再也不用打手电筒了。”村民宋大爷激动地说。

说起路灯“失而复明”的原因,还得从一次巡察说起。今年9月初,通山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大路乡寺下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时,接到群众电话反映青山村中学附近路灯已损毁一年多,给当地村民和学生夜间出行带来一定影响,存在安全隐患,直到现在都没有人来解决这一烦心事。

回应群众诉求,推动问题解决是巡察工作的落脚点。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整理记录好后,当晚巡察组工作人员在村民指引下,来到了路灯“失明”路段现场查看,通过入户走访了解到,“失明”一年多的路灯位于主干路上,靠近青山城中学。附近居民曾向村里反映多次,但一直未得到解决,“有灯不亮”成为村民心里的“梗”。

“为何一年多了都还没解决?小路灯关系大民生,点亮路灯不仅是居民群众的期盼,更保障居民群众的出行安全,这个问题不能再拖下去。”巡察组将该问题确定为立行立改事项,并迅速向寺下村村干部了解情况,原来由于路灯管理权限调整,双方未能及时协调处理,问题被搁置,最终导致损毁的路灯“失明”长达一年之久。

在巡察组督促下,寺下村、大路乡社区迅速行动。仅3天时间,损坏的路灯已经维修好,并通过验收。同时,该县以此次巡察反馈为契机,组织12个乡镇对县管及乡村道路路灯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责任——销号”清单。目前已发现电缆老化、灯头缺失、控制箱故障等问题点1000余处,整改问题800余个。

“村干部不仅要身‘近’群众,更要心‘近’群众。巡察立行立改就是要解决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这是取信于民的有效方式,也是充分发挥巡察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的有力举措。”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徐烽说。(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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