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你们,现在我们全家都申请到了低保,缓解了家庭经济负担……”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崇阳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石城镇桂口村低保户卢先生激动地说。
此前,崇阳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民政局在推进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卢先生配偶长期患病、女儿年幼上学,全家人均年收入低于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符合“整户保”政策,但仅其配偶享受低保政策,未应保尽保。该县纪委监委随即协调民政部门启动救助程序,将该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极大缓解了卢先生一家的生活困难问题。该村“两委委员”杨某某由于对困难群众情况掌握不及时、对政策理解不深,导致卢先生一家长期处于“个人保”代替“整户保”状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社会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今年以来,崇阳县立足监督职能,聚焦社会救助领域关键环节,紧盯社会救助不到位、“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以精准监督推动精准帮扶,打通惠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切实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社会救助是社会建设兜底性保障,要确保社会救助帮扶精准、救助到位,摸清底数是基础。”县纪委相关人员介绍,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民政局成立县、乡、村三级联合排查小组,深入全县203个村(社区)开展全面核查工作,完成在册救助对象核查累计13266户21347人,同时,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自动筛查重复领取、死亡后继续领取等异常信息,全面排查社会救助经办过程中的“堵点”“痛点”,精准纠治在册对象有硬伤问题,目前共暂停待遇10户10人,终止救助296户341人。
底数清只是起点,满足困难群众需求才是根本。该县纪委监委会同民政等职能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重点摸排监测户、潜在困难户、重病户等。截至目前,全县跨救助类型新认定32户,新增保障285户,确保困难群众救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深化“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通过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数据比对等方式,严查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作风不实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共发现并整改“困难群众救助专项”问题77个,受理问题线索23条,立案人数14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人。
坚持当下改和长久治相结合。该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督促县民政局深入梳理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机制,推动健全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崇阳县社会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通知》等4项制度,通过制度管人管事,持续减少“错保、漏保、骗保”等现象的发生。
针对申报繁杂、老年群体、偏远村居群众“不会办、不便办”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民政局优化社会救助办理流程,建立县乡两级社会救助联合体,线上依托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下搭建实体阵地,确保社会救助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就近可办、病弱上门帮办,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办事负担。目前,社会救助“一件事”办件量占比为64%,已成为群众申请救助的主渠道。
“下一步将持续聚焦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擦亮精准监督底色,以有力监督守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夯实民生保障根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