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深化专项整治 纠治民生微腐败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9-29 16:30

“县公证处负责人郑某某,因未尽审查义务,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这是通山县纪委监委坚持动真碰硬,剑指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生动体现,像这样的“亮剑”行动在通山县多个领域持续开展。


民生福祉无小事。9月以来,通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司法局、县卫健局、县教育局等9家县直单位,从“钱袋子”“药单子”到“房本子”,专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逐项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召开部署工作推进会,明确细化工作分工后,第一时间通过县级主流媒体平台公开本次专项整治项目、牵头单位和投诉举报电话,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和“下访进百村”活动,线上线下接受群众的投诉和监督。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内容有目标有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单位推进治理、线索排查、问题整改等方面的监督指导,通过电话督办、实地检查,督促牵头单位项目化推进专项整治,对问题实行分类梳理建档,做到收到一件、登记立项一件,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针对专项整治查办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督促案发单位剖析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据统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开展监督检查22次,共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2个,已整改5个。(通山县纪委监委 黄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