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以两办名义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工作方案》包括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党委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统一领导等四方面。《工作方案》逐条提出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并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通知要求,在具体贯彻落实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各级纪检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工作方案》任务细化分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要抓好各自承担的任务,认真指导本系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体系牵头、配合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务求实效。
咸宁市委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方案》情况的检查指导。(周阳、蒋扬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