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将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11-23 10:02

“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刘某某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及政务撤职处分并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近日,崇阳县纪委监委在县应急管理局现场宣读对刘某某的处分决定。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将宣布处分决定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的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充分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案件警示教育效果。改变过去处分决定“一宣了之”的做法,以“处分决定+工作建议”的方式,读处分决定、摆违纪事实、明处理依据、查问题根源、提整改建议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单位深入剖析违纪行为发生的根源,查找单位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深刻反思,现场表态,拉出存在问题“清单”,由县纪委监委针对性给出具体意见,并要求限时整改到位,以此推进处分决定由单纯的“一张纸”深化为立体化的、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一堂课”,做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宣布处分决定后,及时同受到处分的同志“暖心”交谈,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疏导“双管齐下”,帮助他们知错改错,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重拾初心担当再出发。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宣布处分决定,让百余名党员干部受到现场警示教育,督促发案单位整改各类问题10余个。

“我们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惩治只是手段,‘救人’才是真正的目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