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来,咸安区纪委监委以基层纪检监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抓好干部专责化、阵地标准化、工作规范化、力量一体化等“四化”建设,有力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难题,推动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
推动干部专责化。以中央巡视湖北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三转”要求,对区纪委监委系统13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退出,协同区河湖库长办公室对9名乡镇纪委书记兼任河湖库长进行集中清退。
推动阵地标准化。从硬件和软件上同向发力,推动全区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实现“八有”,即有独立办公室、标准谈话间、专用办公办案设备、完善工作制度、动态监督对象名册、详细线索处置台账、规范案卷档案、充足经费保障;174个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做到“三有三亮”,即有监督对象名册、有简明履职工作台账、有必要经费保障,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
推动工作规范化。编印下发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职规范化指导手册、纪检监察工作规程(试行)和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工作手册,以点带面,全面规范乡镇(街道)执纪业务流程和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做到系统规范、有章可循。
推动力量一体化。通过跟案代训、岗位练兵等方式选派乡镇纪委干部轮流到市、区纪委机关跟班学习,有效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断完善推行“分管领导+机关室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三位一体的协作工作模式,将全区12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划分为3个协作区,整合全区执纪执法力量,协作运行质效和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咸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