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跟踪式督查助力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后半篇文章”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1-09-13 18:55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同志工资待遇调整不及时的问题整改到位了吗?”


“已经整改到位了,多发的工资及奖金已经全数退回。”


近日,针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在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中“缩水走样”问题,崇阳县纪委监委开展实地回访,以跟踪式督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落地落实。


据了解,为杜绝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现象的发生,崇阳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强和规范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紧扣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及归档,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及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坚持明职责、强监督,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跟踪式督查。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在对2020年以来24家责任单位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共发现问题4起,已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谁作出、谁负责”的原则,办案人员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同时,制定处分执行提示单,将处分决定执行事项一次性告知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明确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落实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处分决定执行的规范性。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对每起处分决定执行实施分类登记管理,细化执行科目,明确处分执行环节中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工作职责,跟踪监督处分执行单位落实情况,对不按规定执行或者执行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改正,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落实到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积极开展以案明纪和暖心回访活动,同步开展宣布处分决定和警示教育活动,让处分决定“一张纸”变为警示教育“一堂课”。及时组织对受处分的开展教育回访,有效帮助受处分干部放下包袱再出发,让处分决定执行有“力度”、有“温度”。


“在做好‘前半篇文章’的同时,要坚决纠正和防止‘后半篇文章’出现‘松、软、散’,不让处分执行虎头蛇尾、流于形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式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执行不力问题,及时督促纠正,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保障处分决定执行“不留死角”。(崇阳县纪委监委 陈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