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春丽:柔肩办铁案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9-05-20 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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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春丽,湖北省通城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长期从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连续3年被纳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人才库,2017年被评为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不觉间,投身纪检监察工作已近三十载。多年的案件审理实践,使我深刻体会到,这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极强的工作,涉及被查处对象的切身利益,更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担子千斤重”,容不得丁点马虎。


  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为保证优质高效审结疑难复杂案件,我与同事们一起加班加点、任劳任怨;也记不清有多少个不眠之夜,起草制定各类业务制度,撰写疑难案例评析、解答业务咨询。这期间,有数年如一日钻研业务的艰辛,也有虽寂寞清苦但耕耘收获的欣慰。


  审理案件必须思维缜密、逻辑严谨,不可忽略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这是我一贯坚守的工作原则。


  2017年3月,通城县一乡镇民办幼儿园发生一起食品污染导致细菌性食源性病症爆发事件,7名有症状患儿住院治疗,35名幼儿留院观察。根据事态发展和上级要求,必须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并上报处理结果。


  由于此案涉及教育、卫计、食药监、乡镇等多部门职能职责交叉,情况复杂,我带领审理室人员提前介入审理。我们先从厘清事实入手,再用失职渎职性质衡量,敦促办案人员加快进度、查清事实。最终,我们对每一名责任人员都从事实、责任、定性、量纪等方面提出有理有据的处理意见,并在提交常委会讨论时顺利通过,使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受到了应有的惩处,回应了社会关切。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要把案件办成铁案,仅靠审理部门远远不够。案件质量是特殊的系统工程,要靠纪检监察干部在审查调查的各个环节牢固树立质量意识。


  针对一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变动频繁,对案件查办工作不够了解,程序意识不强、办案证据不足不能成链、定性量纪把握不准的现象,我编纂了《案件审理工作实用手册》,收录案件审查调查执行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案件查处各个环节的时限规定、主要内容、关键步骤等,分发给审查调查人员,确保案件查处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以讲促学,实战练兵,助力纪检监察干部审理能力“齐步走”。


  为改变过去一些单位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重调查、轻审理以及只查不审、查审不分的问题,我探索推行案件协审、质量评审、集中审理等一系列举措,加强协审监督工作。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在调查结束、提交单位讨论、集体研究下达处分决定之前,必须将所有案卷材料移送县纪委审理室,实施案件集中统一审理,为保证案件质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016年,通城县强化案件质量监督方面的做法受到了湖北省纪委和咸宁市纪委的肯定,并被评为全市纪检监察特色工作。


  前些年,不少同事晚上加完班都会在办公楼楼下看到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时间久了,大家才知道那是我的母亲。母亲一直对我晚上加班后独自走夜路不放心,每次只要我加班,她就会来县纪委等我一起回家。我感觉,自己的工作也成了母亲生活的一部分。


  后来,母亲身体不太好,但她总是叮嘱我不要担心,把工作做好。去年5月,母亲突发疾病去世。每次回忆起她接我下班、鼓励我工作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


  人生当如茶,清廉胜浮华。也许正是种种的经历,养成了我作为审理人执着进取、百折不挠的个性。前方的路还很长,也许仍然布满荆棘,但我会坚持正义、坚守初心,以向问题叫板、向违纪违法人员较真的韧劲,坚定地走下去。(邓子庆 整理)(廖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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