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蒋超良在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强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输不起的斗争。
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上下重手。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环保、教育、医疗、低保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等行为,严查小官大贪和“微腐败”。加强对《村级权责清单30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确保创新成果切实转变为治理效能。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伞”斗争,深化落实与政法机关共同印发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协同办案、签字背书等制度办法,严查基层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在重点领域腐败治理上出重拳。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扎实开展人防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查主体责任落实缺位、政策法规执行不力、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行为。把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
在提高办案质效上下功夫。始终把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证据至上、文明谦抑、服务大局等“五项原则”贯穿于执纪执法办案全过程。着力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对日常办案工作的跟踪督办,严格杜绝案件积压情况的发生。牢牢守住执纪执法办案的底线,绝不能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案和冤假错案,绝不能出现有重大瑕疵的“夹生案”和刑讯逼供等违纪违法“丑闻”案。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追责问责机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信访件、问题线索处理超期,以及违反执纪执法“五项原则”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手软。(作者系通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