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鲜明提出,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委着力把握“稳”的内涵,找准“进”的目标,强化“进”的措施。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创新、管理创新、队伍建设创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创新,把机制优势转化为效能优势。工作机制创新是增强纪检监察工作活力的重要保证。在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省纪委各项改革决策部署的基础上,咸宁市纪委监委不断探索符合基层实际、体现咸宁特点的工作机制。在巩固县级纪委异地协作办案、县纪委分管执纪审查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等创新工作基础上,加快完善乡镇纪委提级办案管理制度,细化提级办案管理办法;探索派驻机构与巡察机构联动监督模式,深化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蹲点式监督、交叉式监督。以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为抓手,探索“提级巡察”消除监管盲区、“交叉巡察”排除人情干扰、“同步巡察”凝聚监督合力、“延伸巡察”直抵神经末梢、“协同巡察”避免重复用力、“联动巡察”服务巡视大局。
探索管理创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推动高质量发展,既要有科学的目标和标准,还要有科学的思维和正确的方法。针对监督对象增加、方式方法不灵活等问题,拓展日常监督载体,借助信访形势分析、民意调查评估、审查调查线索研判以及作风建设通报等平台,汇集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综合评价以及相关部门考核结果,推进信访检举平台建设试点,编织高质量监督网络体系。以精准监督、精细管理为目标,推进作风监督检查由人工核查向大数据技术比对升级、办案技术由传统向智能发展。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执纪问责运行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进一步完善容错纠错制度,细化容错清单和免责清单,防止以所谓的“容错”和“关爱”干部,而搞纪律“松绑”。加强纪检监察对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要求作为执纪办案的规定贯彻落实到位。健全完善受处理干部回访制度,对受处理干部回访制度再改造、再完善、再深化。
推动队伍建设创新,把素质优势转化为治理能力。高素质队伍既是高质量发展的体现,也是高质量发展的保证。围绕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不到位、不精准以及出现断档等问题,建立健全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干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以中央纪委推行的业务课程教学“光盘”学习培训为契机,以“香城铁军大讲堂”“支部主题党日”、与党校联合办班等为学习平台,通过理论学习与分组研讨、领导引领示范与业务骨干现身说法等方式,确保学到真本领、学会硬功夫、学出新高度。从解决队伍断档问题出发,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专业人才信息库,推进专业人才建档立卡,实现跟踪选拔、培养、考评综合管理。委托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纪委、高新区纪工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财务开展专项审计,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严防“灯下黑”。(朱庆刚 作者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