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宁风”,一定不要错过……
根据2020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统一部署,9月14日,咸宁市召开领导干部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把该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经过4个多月打磨,咸宁市纪委监委联合湖北日报咸宁分社,打造《“宁风”说案》系列动漫。该动漫内容全部根据咸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创作,都是基层党员干部身边的“微腐败”。
“宁风”,取名“咸宁清风”,是一个虚拟人物形象,是咸宁市纪检监察干部的集体“代言人”。
前两天,“宁风”跟大家讲了咸宁嘉鱼和赤壁的两个案件。2020年度“宣教月”最后一期《“宁风”说案》,说的又是谁呢?
“宁风”说案系列三
案件原型
项目拨款的 “寄生虫”
——通山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某某案
2014年11月,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郑某某当选通山县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想到村里开销大,上任不久的郑某某便动起了歪脑筋。
2015年11月,该村村支委陈某某中标了某水泥路建设工程,郑某某与时任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等村干部一起商议决定,向县交通局申请将该项目列入农村公路奖补资金补助对象,以套取资金放在村账外开支。2015年12月,县交通局工作人员前来实地验收时,陈某某将验收人员带至工程实地测量,确定道路长度800米。随后,在郑某某的授意下,又将工作人员带至其2013年就已修建好的其他公路进行测量,得到两段公路长度1068米。最终,以该长度骗得交通局的奖补资金约16万元。其实,在该水泥路建设时,郑某某已经以该公路名义申请了“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015年12月,该项目又骗得财政部门拨付的8万元。其后,郑某某又与陈某某签订虚假合同,以该项目骗得移民后扶资金近5万元。
在郑某某的“多样手段”操纵下,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成为村里的“提款机”,套取的款项成为村委会的“小金库。”
据调查,从郑某某任村党支部书记开始,到2017年1月,在郑某某的操纵下,“小金库”套得资金高达42万余元。为掩盖资金流向,郑某某将小金库支出原始会计票据全部烧毁。2018年5月,郑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5位镇村干部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警示与剖析
官职再小权力也不可歪用
本案中,人畜饮水改造、公路排险、修建河堤、公路扩建等等本该增加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小规模工程,却处处可见村支部书记郑某某套取、虚增的痕迹。在套取资金后,他私设小金库,不仅不听其他村干部劝阻,反倒将设立的小金库账目烧毁。然而,作案手法再高明,也逃不出正义的制裁,郑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相关镇村干部也分别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随着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深入推进,修路、架桥、饮水、绿化等一大批基础设施项目在农村实施。一些小规模工程未达法定必须招标规模,往往是基层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主要领域之一。可见,对权力的监管要防微杜渐,再小的权力也不能放松警惕。
村“两委”干部尤其是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里的“班长”、村民的“家长”,必须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守规矩,廉洁自律,坚决做到腿不懒、嘴不馋、心不贪,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争做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头羊”,争当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更做廉洁自律的明白人。
文/陈爱华 郑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