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抓细抓实苗头性问题 避免提醒函“一发了之”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05-22 17:39

“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决不能当‘甩手掌柜’……”日前,崇阳县纪委监委在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检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时,发现有的乡镇和县直单位负责人存在当“甩手掌柜”“二传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向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发出提醒函。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用好提醒函这个“小切口”,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成大问题的一个缩影。


为避免提醒函“一发了之”,县纪委监委建立了“一份提醒函、一张反馈表、一抓到底”的责任机制,要求有关单位在收到提醒函后及时对标调校,制定整改“任务图”“时间表”,在规定时限内将提醒事项采纳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对通报内容认真把关,确保整改措施真正到位、落实到岗、执行到人。同时,强化再监督再检查,通过专人跟踪、实地走访、督查询问等方式对相关单位进行回访,实时掌握被提醒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查自纠整改情况。


今年,该县纪委监委共向县级领导干部和有关乡镇及县直单位发出提醒函45份,督促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71件次。(崇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