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吸取此次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近日,面对前来回访谈话的纪检监察干部,湖北省通城县四庄乡清水村干部戴某某说。
此前,该县四庄乡纪委在对涉及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和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时,发现清水村村民徐兰香等人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将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交由村干部戴某某代缴,后因戴某某工作失职未及时缴纳人社部门,导致村民未享受到相应补贴。戴某某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2年以来,咸宁市深入开展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和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通过压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联合多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启动“室组地”联动机制等方式,严厉打击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欺诈骗保等违纪违法行为。
咸宁市纪委监委统筹整合公安、人社、民政、财政等部门力量,通过数据比对、实地检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聚焦“脱保”“漏保”、冒领、发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同时,督促市人社部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基金财务管理和预决算管理,提高养老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水平。截至目前,咸宁市已核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发放人员18093人、清理1851人。(邓子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