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应该为了发泄不满情绪,就诬告他人,我已经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分……”日前,赤壁市车埠镇某村无职党员王某在接到处分决定书时说。
此前,赤壁市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车埠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某阻拦王某施工,并强揽入股经营王某的项目工程。市纪委监委经过认真调查,发现反映问题不实,属王某因私人纠纷诬告陷害。为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市纪委监委对王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为曾某召开澄清正名大会。
近年来,赤壁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坚持查诬与澄清并重,大力开展澄清查诬专项行动,全力为党员干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让党员干部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该市纪委监委积极构建多部门联动的“查诬”“澄清”大工作格局,通过建立会商研判、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动处置等工作机制,精准区分正常检举控告、错告及诬告等情形,做到审慎评估、分类施策。同时,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对诬告陷害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依规依纪依法对诬告陷害予以严肃处理。在做好查诬的基础上,因人施策通过当面、书面、会议、通报等多种方式,为被诬告干部开展澄清正名。今年以来,该市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20名党员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并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在全市持续释放“向诬告者亮剑、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为从思想根源上解决问题,提升查诬治理效果,该市进一步强化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结合“四下基层”、“清廉赤壁大宣讲乡村行”等活动,深入基层开展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宣传,向基层干部群众普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正确流程和诬告陷害他人的纪法后果,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理性举报。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澄清查诬工作力度,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诬告陷害者采取严厉措施及时‘亮剑’,同时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如实反映问题,为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罗雨轩 孔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