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交通物流枢纽建设专项监督工作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围绕重点项目跟踪督查督办,同时调查处置了一批交通物流枢纽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为发挥“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城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工集团公司原党总支委员、工会主席胡海荣在工程项目承揽上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问题。2017年至2018年,胡海荣任通城县市政公司工会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请托,帮助该公司承揽了通城县湘汉南路项目、通城县银城东路项目,个人从中收受贿赂。2022年5月,胡海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咸宁市公路管理局总工程师戴灿伙同他人承接工程问题。2014年,戴灿与赵某、陈某辉、黎某全等4人以合伙借用资质并按每人等额出资入股分红的方式承接崇阳县隽西大道刷黑工程。戴灿考虑到自己属于公职人员,以其姐姐戴某的名义出资,最后获得该项目利润分红。2022年11月,戴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个人违纪所得收缴国库。
3.咸宁市公路管理局计划科科长许勇标、咸宁鸿泰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方九甫履职不力导致施工方虚报多计工程量问题。2017年,S208横路线路面大修工程二标段施工过程中,许勇标作为业主单位咸宁市公路局代表,未对S208路面大修改造项目二标段实际施工量严格把关,方九甫作为监理单位鸿泰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认真履行总监职责,导致施工单位原市交投集团下属安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并虚报多计工程量,后被审计发现并查实。2022年12月,许勇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达公司虚报多计所得工程款收缴国库。方九甫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
4.湖北兴达路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路基分公司经理杨水涛未据实结算工程费用问题。2015年12月至2019年6月,在咸通高速马桥连接线工程施工期间,杨水涛作为施工单位兴达路桥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签订虚假合同虚报弃土场费用,多计运距费用,现场路灯变压器型号与设计图纸不符涉及多计费用,虚列工程排污费用,所得款项均用于兴达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路基分公司日常开支。2022年11月,杨水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兴达路桥公司将虚报及多报工程款退还市财政局和市交投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