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建立办案协作区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来源:咸宁廉政网 时间:2014-12-15 11:05
  为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力量不足、业务不精、机制不活等问题,通城县建立办案协作区,整合力量推进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合理划分办案区域。该县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将全县11个乡镇和10个派驻纪检组分片划分设立4个办案协作区,县纪委监察局相关科室为办案协作区对口联系部门。

  二是明确办案工作职责。办案协作区主要负责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力量统一调配、案件工作督办、案件质量安全、办案业务指导等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个协作区设组长一名,由办案协作区对口联系部门派员担任;协作区负责组建调查组,确定案件主办人,全程组织、指导和协调查办案件等工作。

  三是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办案协作区只负责办理协作区内乡镇纪委、县纪委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难以单独办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协作区所查办案件经过初核需要立案的,按照“谁管理谁立案”的原则,由县纪委监察局或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立案。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需审理的案件,根据乡案县审的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移送县纪委审理室统一审理。

  四是落实办案保障措施。县纪委监察局成立县办案协作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监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案件、信访、执法和党风政风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纪委把乡镇和部门支持、配合协作办案情况,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对不配合、不支持办案协作区制度落实,延误案件办理或有案不查、压案不查的,将追究有关乡镇、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通城县纪委监察局 胡雄兵、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