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纪委大力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

来源:咸宁廉政网 时间:2014-12-22 08:29

  近年来,崇阳县纪委牢固树立“以规范促质量保安全”的办案理念,大力推进查办案件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安全文明办案水平。2014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93件,比前五年年平均数增长200%;立案129件,比前五年年平均数增长182%;处分125人,比前五年年平均数增长180%。

  一是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实行“六个一”办案安全意识教育制度,筑牢办案人员办案安全的思想防线。即:每年开展一次办案安全研讨培训会,在一年一度的查办案件工作会后,接着召开安全文明办案专题研讨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新的要求;对上级纪委有关安全文明办案方面的文件规定和事故通报,在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每启动一起案件前,对办案组成员首先进行安全文明办案教育,学习有关文件和纪律规定;每办一起案件,分管领导都要与案件主办人签订一份《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每查结一起案件,形成一份安全文明办案工作报告,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每新进一名办案人员,首先对其进行安全办案“第一课”学习。“六个一”制度,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克服了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思想,坚守查办案件的“底线”。

  二是健全安全制度,规范办案行为。建立健全查办案件规章制度,把办案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源头上防范办案人员违规办案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查办案件各项法规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外县市和司法机关的有效成功经验,结合崇阳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实际,编制《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手册》,从线索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到移送审理,对查办案件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做出了明确具体、操作性、实用性很强的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20余种常用文书和30余种常用办案表格都进行了统一。出台了崇阳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10个严禁”工作纪律。还针对被调查人谈话、“双规”等办案中的重点环节,分别制定了详细的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堵住违规办案和安全事故的漏洞。

  三是实行目标管理,夯实办案责任。为防止办案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崇阳县严格实行办案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县纪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案件室主任负第一责任人责任,案件主办人和办案组成员负直接工作责任的办案安全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领导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同时制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每启动一起案件前,分管领导都要同案件主办人签订个案安全目标责任书,对被调查人、办案人员以及办案资料和设备的安全提出明确的要求;案件主办人根据办案组成员分工,分别与办案组每名成员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和办案纪律保证书。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办案安全责任体系。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把执行办案工作纪律、落实办案安全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全过程。在制定初核方案和调查方案时,要求案件承办室必须把办案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步研究制定,对于疑难复杂案件或者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案件,都要单独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由案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案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和案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办案安全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建立被调查人员交接制度,在同被调查人员谈话前和谈话结束离开办案点时,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家属专人接送,并当面填写《被调查人员移送登记表》,对被调查人的身体健康状况、随身物品等进行详细登记。在办案点设立办案纪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向调查对象公布办案纪律,调查结束时,被调查对象要填写《办案人员依纪依法文明办案意见表》,接受被调查人监督。(崇阳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