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纪委“四个一”健全办案工作机制

来源:咸宁廉政网 时间:2014-12-30 09:21

  今年以来,嘉鱼县纪委聚焦中心抓主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不断完善办案机制,增加办案力量,查办案件整体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建立一支高效有力的办案队伍。按照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的思路,调整内设机构,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专司办案人员达到9人。进一步加大办案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专题培训、个案总结、跟案学习、师徒结对等多种途径,提高干部办案能力。先后选送9人次到中纪委、省纪委培训基地培训学习,组织办案业务培训班2期,个案总结会3次,业务考试1次,跟案学习6人,5名办案后备力量明确了导师。加强人才库建设,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从其他执纪监督室、派出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干部中遴选10名办案能手,组建办案人才库。

  二是建立一套严格规范的办案程序。实行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并建立台账,严格按要求报告和移送重要案件线索,推进案件线索的科学化管理。建立重要线索初核了结审查机制,凡重要案件线索予以初核了结的,一律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建立办案跟踪回访机制,对案件的调查处理实施全程跟踪,进度缓慢、限期督办两次仍无明显进展的,对案件承办室和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建立安全文明办案机制,把办案中的安全风险点、廉洁风险点、质量风险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人员,严格落实办案责任。

  三是建立一套有效管用的工作办法。深入推行镇办案协作区制度,将全县8个镇划分为2个办案协作区,分别由一名常委和一个纪检监察室牵头,加强对镇办案工作指导,实现县、镇办案交叉联动,多点开花。实行案件线索县、镇两级排查制度,出台《“乡案县审”工作实施办法》,破解掣肘镇纪委查办案件的瓶颈,消灭“零办案”。今年,8个镇纪委、10家派驻纪检组全部消灭了零办案。完善反腐败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将县委反腐败案件协调小组更名为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并调整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强大合力。今年以来,协调司法机关办案10件,移送司法机关10人。

  四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保障机制。加大办案投入,改善办案条件,从县环保局调剂出两层新办公楼做为纪检监察室等办案办公场所,对办案办公场所进行了装修,新增了办案谈话室、办案接待室等,添置了办案桌椅、档案柜、摄像机、录音笔等办案办公设施设备。两年来,该县纪委先后投入办案资金290万元。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全县8个镇纪委、10家派驻纪检组、3个派出纪工委、5个执纪办案室,加大办案目标比重。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208件,初核184件,立案102件,处分党员干部93人,立案数、处分人数同比增长30.8%、22.4%。(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