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四化”举措激发查办案件新活力

来源:咸宁廉政网 时间:2015-04-15 08:31

  今年以来,通山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突出办案主业,强化措施,激发了办案新活力。元月份至今,初核违纪线索47件,同比增长177%,立案18件,同比增长186%,实现了查办案件开门红。

  深化责任落实。县委自觉认真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既挂帅又出征,每月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对办案的请示报告及时研究决定,对重要案件的查处、重点问题的解决,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使得纪检监察人员在查处案件时“有底气、敢亮剑”,敢于同腐败分子作斗争。

  变化方式方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查深查透向快查快结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查早查小转变,从就案办案向以案促建转变,建立起初核扎实、突破快速、移送及时的办案新模式。探索推行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腐败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排除镇、部门在基层纪检机构办案方面的干扰,规定基层纪委线索处置和立案情况随时向县纪委报备,同时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实行交叉办案、异地办案,有效地解决了乡镇“难办案”的问题。

  量化目标责任。年初制订下发《2015年通山县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委局机关各室、派出纪工委、各乡镇纪委实行办案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不定指标,上不封项。年终严格考核,对案件查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评选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优秀纪检监察组织和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成绩不佳,或有案不报、压案不查、办案不力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硬化队伍建设。为提升履职能力,春节上班后,连续举办了两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重点学习党章、法律、法规以及办案知识和技能。按“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规定》,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另外从乡镇纪委选调4名综合素质强、作风过硬、敢于担当的人员充实到纪委办案队伍,同时将委局机关2名能力不强不适合办案的人员调离办案队伍。(通山县纪委监察局 王坚、刘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