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惩腐“打伞” 让涉黑涉恶腐败“无处藏身”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8-10 13:40
  “朱某身为中共党员,参与逞强斗狠、寻衅滋事,无故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日前,通山县纪委对一名农村基层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月以来,通山县纪委监委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领域,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在各级信访接待窗口,村(社区)、组显著位置张贴举报电话,同时对举报、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加强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增强纪法紧密衔接,建立定期协商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从制度上实现侦办涉黑涉恶案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进行。与公安、信访、审计、宣传、城管、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对十八大以来信访、审计、网络舆情中发现和收集的问题线索“大起底”、“大盘点”。落实台账管理、销号管理和跟踪督办制度,实行严查快办,确保处置“零暂存”,件件有回音。
 
  同时,该县在向深向下延伸监督触角和拓展监督力量上谋篇布局。上下联动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播放宣传片、印发宣传读本、“村村响喇叭”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架起群众监督的“探头”。充分发挥乡镇纪委收集涉黑涉恶腐败信息“桥头堡”作用,做好信访举报的收集和调查处置工作,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督办。发挥派驻机构“嵌入式”监督作用,督促所监督单位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2018年巡察重点内容,通过专项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
 
  “坚守职责定位,精准‘找伞’、连根‘拔伞’、同力‘拍蝇’。”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不断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以实实在在的扫黑除恶“战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据悉,截止日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件,立案3件,其中开除党籍2人,降低岗位等级1人。(宋成琳、陈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