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破网”“打伞”除黑恶 处分党员干部4人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8-22 11:16
  “张某和杜某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殴打他人,寻衅滋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日前,通城县纪委对2名基层站所涉恶党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所在的单位给予两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自4月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1件,立案3件,处分党员干部4人,正在调查3件。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该县纪委监委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制定《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组织26家单位协同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照“压实乡镇主体责任、明确案件移送要求、落实协管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等四个层面进行责任分解,铆紧责任链条。
 
  该县纪委监委把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清扫”重点,与“村霸”整治相结合,实行线索和查处情况月报制度,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专项排查的通知》,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对十八大以来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保护伞”及“村霸”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已梳理登记问题线索29件,并按规定对还未处理到位的线索进行交办。
 
  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并在通城电视台发布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公告、公布24小时举报热线,全方位、多渠道收集、筛选有价值的线索。积极发挥派驻“探头”和巡察利剑作用,对涉黑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突出的领域和行业进行点穴式、机动式巡察,采取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入户访查等方式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形成有效震慑。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增强纪法紧密衔接,建立定期协商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定期分析形势、互通情况、移送线索,形成合力,截至目前共排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35件,双向移送线索8条。
 
  “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强化线索摸排,强化部门联动,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毛瑜、李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