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破“网”打“伞”持续发力 立案审查调查11人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10-12 12:32
  近日,咸安区纪委监委就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聂选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稽查分局局长王永武等人为他人垄断城区猪肉销售市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保护问题,依纪依法作出处分决定,给予聂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任职务;给予王永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今年以来,咸安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把扫黑除恶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涉黑涉恶线索办理工作办法》。召开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雷霆一号”推进会,与区扫黑办、政法委、公安、检察等机关部门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形成全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为扎实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扫除”,该区纪委监委会同公安、检察院、法院启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回头看”工作,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重大案件及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进行“大起底”,截至目前已梳理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2条。
 
  同时,该区结合正在开展的“十进十建”工作,开展扫黑除恶“大普及”。利用纪委监委网站手机客户端、云上咸安APP、咸宁电视台公共频道“扫黑除恶”专栏、手机短信公开“963888”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宣传;先后印刷5万余份扫黑除恶通告、发动全区2000余名城乡网格员宣传进户、进社区(村)、进单位、进学校、进机关、进门店;利用“村村响”、“喇叭大篷车”走村串巷播放宣传语音,切实提高群众扫黑除恶监督意识,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对于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该区纪委监委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全程跟踪督办,“一把手”带头,每星期一会商,全程跟踪督办了解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并安排下阶段工作,全力以赴、攻坚克难。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黑涉恶,严重吞噬群众获得感,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针对这类问题必须敢于监督、敢于亮剑,克服困难、一查到底,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肃清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该区已立案审查调查11人,留置1人,其中正科级干部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1人,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1人,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免职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向司法机关移送5人。(刘洋、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