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庭审现场“实战练兵”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3-15 09:38

  “这一刻,参与了拔‘伞’工作的我,自豪感油然而生,只有坚决打掉涉黑涉恶‘保护伞’,才能让黑恶势力成为无根之草、无本之末,才能让群众耳闻目睹更多公平正义。”前来旁听庭审的通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干部徐德兴感慨万千。


  3月13日, 通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通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食品药品环境侦查中队原中队长成某充当赌场“保护伞”案件,这是该县纪委监委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向司法机关移送的第一案。


  “‘零距离’感受当事人如何从一名人民干警突破底线,跨越红线,一步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过程,触及心灵、发人深省,让我意识到一旦纪律之弦松弛,就很可能沦为‘案中人’。”在旁听席上,来自该县纪检监察战线的“学员团”全程感受庭审“实战”,将庭审现场变成了警示教育“课堂”。  


  同时,为锤炼过硬能力,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有效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庭审结束后,办案人员与审理室人员针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在查办此案中,全要素运用了12项调查措施,此次庭审学习,是对每一个步骤和环节的‘回头看’,让我们对自己收集、固定的证据是否适用于庭审标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该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案组组长郑宗新说道。 


  “我们碰到的程序、文书以及证据标准规范性等棘手问题,都能在庭审实战中找到‘标准答案’。”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徐冠英表示,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用证据说话,不枉不纵,不错不漏,确保案件证据确凿充分,达到移送审查起诉标准。


  据了解,近年来,通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典型“活教材”警示教育作用,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各环节,在编印忏悔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等基础上,还通过组织现场旁听庭审、宣布处分决定、当事人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以“零距离”警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面对面”教育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宋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