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考虑到村民的实际难处,忽略了精准扶贫政策的相关规定,好心办了坏事,踩了纪律红线,被立案审查,不值当啊!”通城县沙堆镇罗塘村原支部书记柳某某收到立案决定书时,懊悔不已。
2018年9月,在全省扶贫领域“大数据”问题线索比对核查中,发现沙堆镇罗塘村一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某某既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又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重复享受扶贫政策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是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的惠民政策,要做到‘符合条件的一户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户不进’,决不允许有人在里面打歪主意、动歪心思。”镇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镇纪委牵头,对该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我和镇纪委陈书记先与贫困户但某某取得联系,当面向他了解情况。
在与但某某交谈时,我们了解到,2014年5月,但某某因自身能力发展不足、妻子患有残疾被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当时,妻子在外务工,但某某和哥哥、母亲住在三间不足85平方米砖木结构的危房内,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但某某如实向村委会反映了家里情况,经村委会调查核实后,便为但某某兄弟俩申报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房。
“为什么你申报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房,后来又领取了危房改造资金呢?”我们问。
“是这样的,村里的集中安置房还在建,而我们住的危房又快倒了,为尽快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村里的柳书记一边向住建分局申报危房改造项目,一边让我们在老宅基地上建房子。新房子做好后,我们领取了危房改造资金。后来,集中安置房建好后,村委会也给我们分配了安置房。现在,妻子和孩子住在安置房里,我们兄弟住在新房子里。”说完后,但某某羞愧地低下头,使劲地抽着烟。
随后,我们来到罗塘村走访询问村民,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证实了但某某的说法。
“你帮助贫困户但某某兄弟俩申报危房改造项目,知不知道自己违了规?”见到村支部书记柳某某,我们直接开门见山。
“他们兄弟俩的情况确实困难,一个至今未婚,一个夫妻关系不和。我考虑到他们的实际难处,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没有捅私人口袋,应该查不出来,没想到‘大数据’真是‘火眼金睛’。”沉默了一会儿,柳某某一五一十地道出了真相。
按照中央、湖北省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已列入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不得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否则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了解到这一政策规定,柳某某后悔地说:“我本来是想为贫困户干点实事,没想到好心办坏事,这都是平时不认真学习上级政策法规的结果,以后一定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要求办事。”
“这一案例再次警示我们,实事求是确定扶贫对象,因地制宜落实扶贫措施,即扶真贫、真扶贫,是精准扶贫的应有之义。对于弄虚作假、滥用扶贫政策、工作不实等突出问题,通城县纪委将坚决查处,严格追查,切实拉起纪律的‘高压线’,以钉钉子精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通城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通城县沙堆镇纪委 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