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市住建委纪检组: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09-28 09:02
  9月27日,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委纪检组组织学习《市纪委关于印发<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并结合工作实际,向六家综合监督单位下发了《关于重申节日期间纪律要求 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早部署、早提醒、早行动。

  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所属38家二级单位总支(支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市纪委的各项工作上来;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前对节日期间相关工作作好安排部署,重申纪律规定,重申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通知强调,各综合监督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或安排、参加与单位公务无关的宴请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解决相关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借用经营性事业单位的车辆进行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际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违规使用工会经费;严禁收受礼品、礼金及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违规违纪行为;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互相走访、送礼、联谊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组织、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娱乐活动及其他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节前我们将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及时召开党组会、党员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各级纪委关于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同时也将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市纪委派驻市住建委纪检组负责人表示。(代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