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学好《案例选编》 强化警示教育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0-09 17:57

“2013年到2016年,陈天敏私自降低农户危房改造资金发放标准,暗中截留农户危房改造资金,每笔至少5000元,还以农户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2019年3月,陈天敏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日前,在崇阳县金塘镇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专题廉政党课暨警示教育大会上,该镇纪委书记闻武就《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案例选编》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通过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为党员干部拉紧纪律防线,参会人员纷纷表态将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


据悉,《案例选编》由咸宁市纪委监委编制,选取近年来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扶贫、涉黑涉恶、工程建设及疫情防控等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旨在通过对案例的分析、点评警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案例选编》中的很多干部都是老熟人,有的都当了十几年村干部了,没想到一朝思想滑了坡,就做出这种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事情。我们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紧绷纪律之‘弦’,坚决守牢纪法底线,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村干部。”该镇水坑村村干部廖道胡感叹道。


截至目前,该县203个村(社区)均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了《案例选编》集中学习,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上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加强学习交流,已有1300余名党员受到洗礼。


“要常态化开展《案例选编》学习,让农村党员干部思想上受洗礼、灵魂上受震撼、行为上立规范、工作上有促进。”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通过开展通过‘以案五说’下基层大宣讲和先进典型宣传活动,巩固好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效果,引领廉政新风尚,让基层村干部真正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崇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