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案例选编》成为村(社区)干部警示教育“活教材”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0-12 17:30

“看着曾经的同事,因一时的贪欲葬送了自己的前程,真是为之惋惜、痛心,这对自己来说更是一剂‘清醒剂’,我将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廉洁底线……”


“身边的‘老熟人’成为‘案中人’,我深受震撼,今后一定紧绷纪律之弦,严守纪律规矩,对法纪有敬畏之心,守住底线……”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通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案例选编》(以下简称《案例选编》),深入对照检查,从中汲取教训。


据悉,此次集中学习的《案例选编》由咸宁市纪委监委汇编,本书精选了近年来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扶贫、扫黑除恶、工程建设及疫情防控等方面的31个典型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回顾、分析、点评,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旨在警醒广大农村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看到《案例选编》中有熟悉的村党支部书记因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受到党纪处分,我内心非常震撼,这些案例警醒我们,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时刻紧绷纪律之‘弦’,把权力晒在‘阳光’下,让人民监督,做一名群众信任的村干部。”该县九宫山镇程许村党支部书记涂章时感慨道。


“看了那些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内心非常震撼。有那么多村干部为一己私利,触犯党纪法规,断送自己前程,得不偿失啊,我们要以此为戒,决不犯同样的错误。”该县通羊镇宋家桥村村委会主任张大月说道。


“基层党员干部是服务群众的父母官,廉洁用权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的执政基础。”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做好《案例选编》宣传教育工作,放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的效果,让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讲纪律、守规矩,真正做维护群众利益的“贴心人”。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在“十进十建”和宣教月活动中充分利用《案例选编》,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监察法等活动,以案说法、以案示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通山县纪委监委 谢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