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用好“活教材” 力促知敬畏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0-19 22:13

“《案例选编》讲的都是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们县也有5个案例在里面,当事人大家也都认识,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我们不能拿来当故事讲,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廉洁底线……”


日前,通城县大坪乡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该乡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皮青松在会上领学《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案例选编》(以下简称《案例选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并告诫大家要破除“看客心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


这是该县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案例选编》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此次集中学习的《案例选编》由咸宁市纪委监委汇编,精选近年来全市农村党员干部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准扶贫、扫黑除恶、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等方面的31个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每个案例均从案情简介、案情回放、警示与剖析三个角度进行解读,旨在用活生生的典型案例,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依法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


为确保《案例选编》学习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组织学习<咸宁市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案例选编>通知》,明确学习人员、学习方式、学习要求,并将《案例选编》分发到各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各村(社区)“两委”班子手中,人手一本,利用“支部主题党日”、乡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党员干部平时分散个别学,做到学前有计划、学中有讨论、学后有体会。同时,派出3个督导组对各乡镇、各村(社区)学习情况进行督办,对学习流于形式,走过场,不求实效的,予以通报批评。


“用这样的方式学习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更有警示意义。‘案中人’犯错的领域,基本都是我们日常工作的领域。作为社区支部书记,我要以此为戒,加强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的学习,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做一名让群众满意的好干部。”该县隽水镇湘汉社区党支部书记何花在学习《案例选编》后表示。


据统计,截至目前,该县11个乡镇、185个村(社区)均组织开展了《案例选编》集中学习活动,1500余名农村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通城县纪委监委 李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