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齐学《条例》强素养 厘清职责抓落实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8-09-15 15:26
  9月7日,通山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海元结合实际案例对修订前后的《条例》进行了解析。
 
  “知纪明纪,方能遵纪守纪。要对标对表,深刻领会新《条例》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郑宗新表示,要存戒惧,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守住慎独慎初慎微的关口,要常自省,做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从细枝末节上“修身正形”。
 
  “新《条例》紧跟新时代,为家风通上了‘电’。”该县纪委监委宣传部部长张有来表示,要结合新《条例》内容,依托通山“圣庙”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基地,加强家风建设,让“家风戒尺”在远离党纪国法“红线”的地方划一道更高的标准线。
 
  “‘内无妄思,外无妄动’,一旦思想防线松动,容易成为‘腐败’俘虏,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童辉表示,要把新《条例》学习和执行情况列为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维护新《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就新《条例》首次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进条文,该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柳其政说道:“我们在查办案件同时,要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及时梳理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灵活用好谈话函询,时时提醒、层层设防。”
 
  “蚁穴虽小溃大堤,蝗虫多了吞沃野。”该县大路乡纪委书记徐永忠深有感触,“新《条例》增加了扶贫领域和黑恶势力方面的内容,这无疑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打下了一记‘重拳’。同时,不少条文列举出了具体情形,对于我们基层干部来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据悉,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结合“十进十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的新《条例》学习和宣传,不断开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宋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