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牢记纪检监察人初心使命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11-10 13:13

  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闭幕。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会公报一经发布,在通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中引起强烈反响。


  连日来,通山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通过电视、网络、手机客户端、报刊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并引发热议。


  该县纪委常委肖华英第一时间认真学习领会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会,她表示:“全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关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实践和制度进行了归纳、总结、完善,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战略意义。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研读《决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多种形式,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悟透,在贯彻落实全会的部署上走在前、作表率,确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把党和国家监督协调起来,把现有的各种监督机制协调起来。”该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徐冠英表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国家监督的专责机关的工作人员,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权力监督,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织密了监督之网,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该县闯王镇纪委书记曹树星说:“结合四中全会精神,要重点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紧盯扶贫、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


  “如何让优越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到实处?任重而道远。”该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丁健说,“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机构,在坚决拥护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的基础上,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挥‘探头’作用,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细化监督措施,切实把被监督单位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是纪检监察机关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该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海元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融会贯通,创新监督方式,强化使命担当,结合通山实际,抓好监督执纪各项工作,把学习成效真正体现到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上。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践行纪检监察人的初心使命。”(阮娅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