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擦亮监督“探头” 守护扶贫资金

来源:咸宁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19-08-20 22:1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深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8月16日起,区纪委监委将针对区直相关部门2016-2018年度定点拨付的扶贫帮扶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主要针对区直相关部门直接对金鸡山村、双垅村、西山下村等16个重点贫困村投入的扶贫帮扶资金展开,重点查找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扶贫资金;套取扶贫资金请客送礼、大吃大喝、私分滥发、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对扶贫资金审核不细、把关不严,违规拨付或拨付不及时、不足额、资金闲置浪费;项目论证不充分、不科学,“拍脑袋”决策,脱离实际“垒大户”“造盆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在项目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招标投标、建设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扶贫资金投入民营企业或个体企业后,未签订贫困群众或村集体享有股权等协议,造成资金流失风险;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或建成后没有发挥应有效益,影响脱贫工作成效等7个方面的问题。


  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派出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探头”“前哨”作用,强化日常监督,督促相关单位围绕监督检查重点内容,逐项逐笔资金开展自查;组织专门力量,采取调阅资料、现场查看、走访谈话等方式,对重要项目、重要资金以及重大疑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程序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同时通过监察建议书等手段督促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督管理,从制度源头上堵塞漏洞。


  “扶贫项目资金是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必须确保每一笔款项都用在‘刀刃上’。”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监督执纪“一竿子插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扶贫领域腐败,不断提高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精准度,扶到点上、根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刘洋、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