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来源:咸宁廉政网 时间:2014-11-18 14:59

访谈介绍

访谈主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访谈嘉宾:

崇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金山

访谈时间:

2014年11月18日 14:59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走进咸宁廉政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曹玮。今天,我们将围绕“纪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这一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厅的嘉宾是崇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金山。

  主持人:金书记,您好!

  金  山: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纪委书记,请您给我们介绍下纪委监督责任的内容?

  金  山:好的,纪委是我们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担负着监督的责任,要发挥好监督职能。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作了强调,省委、市委也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指出了纪委有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党内监督等5项监督责任。

  主持人:那您认为要从哪些方面入手来推动监督责任的落实?

  金  山:我认为要从七个方面入手来推动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要加强教育防范。运用典型案例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情景教育,做好领导干部廉政知识培训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工作,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要定期约谈函询。定期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容易出问题单位的负责人进行约谈或函询,督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患于未然。

  三要强化督促检查。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性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堵塞工作漏洞,确保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落实。

  四要实行工作报告。党委班子每年向上一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下级纪委(纪检组)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指导下级纪委(纪检组)聚焦主业履行好责任。

  五要开展述责述廉评议。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1-2次,重点报告个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情况。

  六要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要调查当事人,又要调查“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不报告、不监督以及组织查处不力,特别是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七要严格办案考核。定期通报办案情况,加强对办案工作的考核考评。对长期没有自办案件、办案工作考核结果靠后的,上级纪委要约谈下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主持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离不开纪委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请问崇阳县纪委在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过程中,做了哪些基础性工作?

  金  山:为更好地促进主体责任的落实,崇阳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参谋助手和督促指导的作用。

  组织协调方面,我们坚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县委书记与县委常委,县委常委与分管联系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长与副县长,副县长与联系分管的乡镇长、县直单位行政“一把手”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形成一个完整的主体责任闭锁体系。年终,每位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带队,分头到各地各单位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参谋助手方面,主要是积极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年初以县委名义出台《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细化为7大项和58小项任务,逐一分解到12个牵头单位和65个配合单位,明确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制定《崇阳县〈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对象分类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要求,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责任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传导至神经末梢。

  督促指导方面,重点是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督促指导,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个个担当责任的工作格局。由县纪委副书记带队,逐一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交流思想,明确要求,传导压力,促进落实。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对考核情况排位次、晒成绩,优秀的予以表彰、落后的予以通报、有问题的进行约谈。我们县纪委正在制定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年度述职述责述廉和约谈暂行办法,促进“两个责任”落实。

  主持人:今年来,崇阳县纪委把强化纪律执行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请金书记给我们介绍一下崇阳县在这方面采取了什么措施?

  金  山:好的。中央和省委、市委三令五申强调要强化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我们结合实际,重申了“党员干部严明纪律二十条”,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干部严守这一纪律红线。

  同时,崇阳县纪委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并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规定严惩不贷。

  主持人:落实监督责任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查办案件,这也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话题,我想请问下金书记,崇阳县今年查办案件是个什么情况呢?

  金  山:我们牢固树立“以案件领衔、用案件说话、靠案件支撑”的理念,凡是违反党纪国法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不隐瞒、不积压、不迁就,不搞选择性办案、随意性办案,决不搞下不为例。今年元至十月,崇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4件,同比增长120%,处分69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5人,“两规”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立案数、结案数、大案要案数等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一是健全办案机制。健全反腐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完善成员单位之间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反馈、案情通报、力量配合等方面的制度,形成了办案合力;健全案件查办机制,落实了办案责任制、办案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查办案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保障水平。

  二是转变办案思路。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充分运用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方式,早打招呼早提醒。今年来,对15家单位倾向性问题提出了监察建议,对27家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坚持快查快结,案件一旦上手,办案人员便全力以赴,不分节假日,委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亲临一线靠前指挥,集中力量攻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突出办案重点。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坚持把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办案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旦发现线索,就集中优势兵力,严查严办。突出严查“三种人”,即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手不收敛的人;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的人;现在重要岗位上且可能提拔的干部,决不能让他们“带病”上岗。突出查办重点领域,将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山林流转等领域作为查办的重点。突出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涉农、涉医、涉教等领域严查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我们查办的原县工商局党办主任庞伟骗取大病救助资金案,此案共涉及镇村部门干部4人,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县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丁细涛违规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案,此案共涉及林业部门干部5人,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主持人:崇阳县今年在查办案件工作上力度确实很大,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主持人:目前,全市上下正在深入开展“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请金书记介绍一下你县开展作风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

  金  山: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崇阳县坚持问题导向抓作风专项整治,在市委部署的11项、省委部署的15项重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形成了“8+4+4”和“15+1”的“双16”专项整治方案。崇阳县纪委认真履行专项整治职责,下狠招、当黑脸、出重拳,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76起,共对213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追责,约谈主职干部27人,15名干部受到组织处理,31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

  第一,精心安排部署。坚持项目化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将各项任务按照职责职能分解到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每名县委常委、副县长根据分管或联系的范围,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对每一项工作制订整治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安排工作进度,细化推进措施,做到定一项改一项,改一项成一项。坚持把完善制度作为推进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如针对“请客风”曾经盛行的问题,制定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2个不准”;针对公车管理不力,建立了出车审批登记和节假日封存制度;针对有的单位乱发奖金补助问题,下发了规范津补贴的通知,等等。

  第二,紧盯三个重点。紧盯重点时段,查重大节日财务开支,查节假日公车管理,上下班工作纪律等。紧盯重点对象,如党员干部违规“请客”、参赌涉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乡镇干部“走读”等。紧盯重点环节,如“一把手”直接管人事、财务、基建、物资采购,“五管一治”,“三公”经费管理等问题。

  第三,严格问责追责。按照分工,县委常委分别约谈“一把手”,对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纠正;县林业局等4家单位违规发放通讯费,局长被约谈并责令退回发放的补助;县文广局等3家单位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因对排污监管不力,局长被诫勉谈话,等等。实名通报曝光单位29个、个人33人,涉及乡科级干部11人。在崇阳电视台、崇阳纪检监察信息网曝光违规使用公车、庸懒散软、违规操办“升学宴”、损害群众利益等典型案件26起。对行政服务窗口职能授权不充分的12家单位分管副局长全县公开通报批评;县电信公司、粮食局等6家单位的14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书面情况说明。今年来,共对95名党员干部开展批评教育,45名党员干部作书面检查或情况说明。免职5人,调离岗位7人,辞退3人。

  主持人:听了金书记的介绍,可以说崇阳县在作风专项整治中整治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收获成效之大,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及警示教育作用。

  主持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新形势下中央纪委提出的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大举措,请问崇阳县纪委如何结合“三转”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

  金  山:我们加快推进“三转”步伐,进一步明确主责主业,把主要精力用在监督检查上,用在执纪问责上,用在查处腐败上,用在有效防治腐败上,用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用在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上。

  一是聚集主责主业转职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将监察综合室合并到办公室,新增第二纪检监察室,调整充实力量,从公安、信访、财政等调入6人,现在专职从事办案的人数达18人,占机关总人数的60%;大力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退出112个议事机构和15个协调机构,最终只保留参与11个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

  二是转变理念转方式。牢固树立“再监督、再检查”的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上来。严肃查处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惠民资金监管、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出台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制度,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和执法主体进行全面清理,梳理执法依据,汇编目录,绘制执法流程,细化行政处罚标准,以交通执法为抓手,开展全县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为。

  三是强基固本转作风。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坚决防止“灯下黑”。强化培训教育,组织全体纪检干部参加省纪委组织的每一期培训学习。规范信访调查、纠风执法、线索初核、案件检查、审理处置等工作制度和流程,保证每一项工作有规可依、有规必依。

  主持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纪委当仁不让,感谢金书记为我们介绍了崇阳县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以上就是我们本期节目,感谢金书记的到来,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