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访谈嘉宾:通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王能强
访谈时间:2015年06月03日 09:00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走进咸宁廉政网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曹玮。今天,我们将围绕“纪委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这一话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厅的嘉宾是通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能强。
主持人:王书记,您好!
王能强: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纪委书记,您认为应该如何来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王能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职能定位,突出了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这是新时期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监督的有效举措。我想,落实纪委监督责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个方面,要把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政治要求。一是抓好“一把手”,推动党委自觉履责。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抓好“一把手”这个少数中的关键,推动各级党委充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抓好体制改革,促进党委支持纪委履责。党委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供重要保证。三是抓好责任追究,督促党委严格履责。强化责任考核,细化责任分解,督促党委及其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第二个方面,要把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核心任务。一是严格执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二是严格监督。改变过去替代主管部门开展业务检查的做法,把监督检查的切入点转变到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上来,发挥好再监督作用。三是严厉问责。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对“不作为”的严厉问责、“乱作为”的严肃惩治、“慢作为”的限期整改;以问责管理干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第三个方面,要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调整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将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耕好“责任田”。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内部的分工,确保专司其职。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最根本的职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三是转作风,炼好主力。在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上加大力度,在内部管理上严肃执纪,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努力打造一支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干部队伍。
主持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离不开纪委的一些基础性工作,请问通城县纪委在促进主体责任落实的过程中,做了哪些基础性工作的呢?
王能强:我们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督促各级各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一是强化责任自觉。县纪委主动参谋,积极协助县委、督促下级党委(党组)共同把主体责任扛起来。2014年,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以及提请研究有关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纪委“三转”等重大事项共12次;及时请示县委调整充实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更名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以县委名义印发有关重要制度文件8个;组织举办有关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或重大活动14次。引导全县各级各部门深刻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工作自觉。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及时厘清了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边界;制发《关于县级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划分的通知》,及时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职责内容;印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意见》和《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及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了县直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形成了责任逐层分解、逐个上肩、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强化责任落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考核问责“三结合”,健全明责、述责、评责、追责“四位一体”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体系。2014年,全县各级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750份;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评议、约谈和函询、质询等760人次;开展3轮督办检查,通报问责单位7家,“一票否决”单位1家。
主持人:纪委履行监督执纪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老百姓们比较关心的查办案件。去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惩治腐败取得了新进展。那么请问一下王书记,通城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怎么样呢?
王能强:2014年,我们始终坚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动摇、不含糊、不手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和结构的较大突破。一是大要案件有突破。全年共查办各类违纪违法案件107件,同比增长67.2%。其中,经济类案件大幅度增加,占到了四成以上。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件次、党纪政纪处分人次、移送司法机关人次、乡镇办案件次等同比分别上升27.5%、8.2%、100%、66.7%。重点查办了县地税局胡某案、县畜牧局吴某案等大要案。二是案件查办有合力。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强化与检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形成了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率先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及时加强乡镇查办案件的督办力度。2014年,全县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55件,连续两年上半年就消灭了零办案乡镇。三是案件质量有保障。加强案件安全管理,形成了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办案过错责任追究体系。近两年来,没有发生一起案件安全事故。创新推行案件主办初审、案件审理小组集中会审、县纪委常委会定审和案件自评、点评、考评的“三审三评”模式,构建案件质量保障和评判体系;每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处分执行情况检查,放大办案综合效应。2011年以来全县共查办271件案件无一例申诉问题。
主持人:通城县今年在查办案件工作上力度确实很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谈到纪委监督责任问题,去年以来,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那我想请问一下王书记,通城在推动作风建设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
王能强:好的。2014年,我们坚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刹歪风,树正气,坚决治理作风方面的顽症痼疾,干部作风逐步好转。一是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为重点,在全县“两代表一委员”、退休干部、群众代表中聘请了12名特邀监察员、10名行风监督员、100名“四风”监督员,保持作风建设明察暗访的常态化和制度约束的常态化,先后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59次,发现问题4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79人,下发通报13期,研究制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制度7项。二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基础,扎实开展“21+7+1+2”专项整治,查处党员干部非法买卖土地、低保“错保”、违法生育、乱收费、截留挪用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49个,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65人。三是以推动部门履职和作风转变为目标,在县直11个部门(系统)及其48个内设职能股室和二级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和评优评差活动,举办“问作风?优环境?促发展”电视问政活动,一批关乎发展、情系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主持人:听了王书记的介绍,可以说通城县在作风建设方面力度很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提出了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强调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那么请问王书记, 通城县是如何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落到实处的?
王能强:我们坚持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要求,切实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着力打造铁军队伍。一是转职能,角色定位更准。通过三轮清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45个精减到9个,精减幅度在全省县级前列。及时归位职能,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等职责范围外的工作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成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室、3个纪检监察室、加挂了案管室,执纪办案人员达到72.7%。二是转方式,监督效果更好。改进监督方式,由过去纪委越俎代庖、大包大揽向“再监督”转变,31项专项整治工作均实行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纪委督办问责;改进办案方式,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部分“两规”案件最短在10天内移送司法机关;改进问责方式,综合采取专题约谈、诫勉谈话、公开通报、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开展谈话提醒98人次,纠正苗头性问题63个。三是转作风,自身腰杆更硬。以“创五好班子、建一流队伍”活动为载体,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立行立改,形成加强基层查办案件工作指导、反腐倡廉民意调查、基层信访矛盾化解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等长效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开展“十不准”承诺,建立了系统内的工作约谈、述职述廉、定期报告工作、检查考核等制度。实行工作日志、月度例会、季度总结、年度考评,干部工作业绩与评先奖励、晋级使用挂钩,在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主持人:今年以来,中央、省、市纪委相继召开了纪委全会,对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那请问王书记,通城县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方面,将具体抓好哪些方面的工作呢?
王能强: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召开后,县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通过集体学习、座谈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全会精神实质,在全县掀起了学习的热潮,进一步强化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为了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我们认真领会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紧密联系实际,科学谋划工作思路,在2015年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贯穿主线,加强纪律建设。组织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二是舞活龙头,推进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纪委参谋助手、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通过拧紧责任链条、抓实同级监督、强化问责追责等措施,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三是抓住根本,强化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对顽症痼疾紧盯不放,对苗头问题露头就打,对不正之风常抓不懈,坚决整治“四风”,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四是突出重点,坚决惩治腐败。始终把执纪办案作为第一主业、第一职责,突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加强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合力,不断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五是拓宽载体,着力教育预防。坚持以教育预防为基础,扩大教育覆盖面,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知晓度和满意度;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切实加强对党政正职和重点岗位的监督;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抓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继续开展权力运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六是夯实基础,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三转”,继续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和严格管理,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主持人:好的,谢谢您。今天王书记从落实监督责任、“三转”和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等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作了详细介绍,让我们对通城县的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新的了解。本期节目到此结束,感谢王书记的到来,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