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咸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夏梦琪,今天我们将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一话题,和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来到我们演播厅的嘉宾是咸宁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鲁恩旺。
主持人:鲁局长,欢迎您。
鲁恩旺: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责任主体,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鲁局长,请您谈一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理解和认识?
鲁恩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有三点体会。
第一,全面从严治党是局党组的首要责任。财政部门作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源头治腐”的成员单位和“三不腐”机制建设的试点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的成效如何,不仅关系到财政干部和财政部门的前途和命运,更是关乎民生福祉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局党组必须把党要管党的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责任,对“四个意识”整体坚持,一体贯彻,确保执行中央、省委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一丝不苟。
第二,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书记作为全局党员干部的“首席代表”,必然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建责任“三问”要求,结合所处岗位反躬自问:你要是真想履职尽责的话,就会真抓党建;你要是真想争先进位的话,就会真抓党建;你要是真想爱护干部的话,就会真抓党建;你要是真想防控风险的话,就会真抓党建。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政绩来抓,牵住主体责任的“牛鼻子”,做到政治敏锐,思想到位,行动对标。
第三,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责任落到实处。主体责任是刚性之责,针对财政部门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必须系统地抓好思想理论武装、严守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干部队伍管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关键少数”为核心,把责任压给所有班子成员、压给下级书记,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做到层层有责、人人担责、事事尽责,主体责任就会落实落地。
主持人:刚才,鲁局长谈了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理解和认识。那么,您作为市财政局党组书记,是如何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呢?
鲁恩旺: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我主要从三个方面发挥作用来履行主体责任:
第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作为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政治站位更高一档、学习领悟更深一层、自觉践行更快一步,把党务政务、系统内外、岗位与职责、团队与个人、自律与他律统筹兼顾,时时牢记党员身份、事事体现责任担当、处处展示人格魅力,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影响和带动全局干部职工。
第二,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作为班子带头人,始终注重发挥班子“双管”(管人、管事)“双带”(带头、带领)作用,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坚持系统抓、全面抓、务实抓,切实做到“八个带头”(带头研究部署、带头学习领会、带头教育引导、带头调研督办、带头谈话提醒、带头履职尽责、带头监督检查、带头廉洁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第三,发挥支部主体作用。作为责任传导者,始终树立党的一切工作落实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抓牢支部这个平台,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各个方面,分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三个层面,分清责任,层层传导,充分发挥党支部和支部书记主体作用,实现支部主体责任常态化、机制化。
主持人:市财政局近几年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鲁恩旺:今年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16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咸宁作为全国七个之一、全省唯一受到表彰的地级市,获得财政部3000万元奖励资金。这一“国奖”来之不易,是我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履职担当,统筹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发展的良好结果。
近年来,在各级组织开展的巡视、审计和专项检查中,市级财政无一例违纪案件、无一人被追责问责、无一件给地方“抹黑”的事件发生。
我局先后4次在全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会上交流发言。其中,建立全方位、规范性、常态化的“三不腐”有效机制和推行主体责任清单“四化”的相关做法得到市委的高度肯定,也被《中国财经报》和《湖北日报》予以报道。
主持人:市财政局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了“关键少数”作用,工作扎实、成效突出,那么具体采取了哪些举措呢?
鲁恩旺:为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我们按照市委、市纪委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始终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具体采取了“六个强化”的工作举措。
第一,强化政治担当。局党组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压实党组班子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延伸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执行责任,量化研究部署、调研督导、谈话提醒、检查考核等环节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2次局务会,明确提出全局上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听取一季度及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汇报,研究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措施和办法。
第二,强化责任体系。以党组为核心,以支部为纽带,以基层为落脚点,进一步压实“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一般干部”、“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市局—县局—乡镇财政所—财政干部”三线四级责任体系,形成闭环管理。按照“四化”管理(体系化、差异化、机制化、痕迹化)的要求,制订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的6项全面从严之责,一把手的8个带头之责,班子成员的7个共性责任和分管领域的“一岗双责”,推行主体责任及履职情况全程纪实制度,切实把责任体系做实做细。
第三,强化思想教育。始终把“三个安全”(资金安全、业务安全、干部安全)作为主体责任的底线标准来抓,注重从思想和业务两个方面狠抓源头防腐,持之以恒抓好政治理论武装、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和干部心理调适。在市直单位率先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辅导,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系统开展“树典型、学标兵”学习教育和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党纪党规、职务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专家讲坛,举办内控制度、财政绩效、PPP管理等业务培训,组织一把手和纪检组长向全局财政干部讲廉政党课,党组成员和分管领导向所在支部党员讲廉政党课,筑牢思想防线。
第四,强化作风纪律。在市直机关率先成立主体责任办公室和机关纪委,围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履职尽责管理等方面定期对局内单位和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扫描体检,抓早抓小,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的督察督办工作机制。配合纪检组对22名主要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调研约谈,针对审计问题整改和财政支出进度偏慢的情况,对9名科室负责人开展工作约谈;对明察暗访中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在支部会上公开检讨。
第五,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梳理财政部门行业廉政风险点242个,完善预警纠错机制、评估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构建了全方位、规范性、常态化的“三不腐”有效机制;制定了本单位“三抓一优”作风督查工作方案和全市系统履职尽责管理办法;形成了常态化的作风督查工作机制,党组成员赴县乡财政部门开展多轮主体责任落实、履职尽责工作明察暗访和电视问政问题整改,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典型问题,今年全市财政系统共处理24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人,组织处理11人,诫勉谈话9人。
第六,强化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咸宁市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对局内各单位和每名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履职尽责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健全主体责任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的双向印证、双向促进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落实主体责任“一票否决”制度,促进财政干部敢作敢为、善作善成,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打造作风过硬的财政干部队伍。
主持人:下一步,市财政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有何打算?
鲁恩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没有休止符。党的十九大已经胜利召开,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财政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以新的精神状态开展党建工作,努力创建财政特色的党建品牌,更好发挥财政部门服务大局的积极作用。
一是自觉践行十九大赋予财政的新使命。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我们指明了财政事业发展的努力方向、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是做好财政工作的根本遵循,也是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标杆。我们要从党建工作入手,强化“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干部廉洁和资金安全,把财政资源管好、用好,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构建完善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新格局。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三化”建设(阵地建设标准化、活动运行规范化、工作机制长效化)为着力点,把党支部打造为坚强有力的战斗堡垒,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穿到机关党建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形成机关党建新格局。
三是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新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管理,强化巡查督办和严格考核问责,进一步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财政系统履职尽责管理、“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延伸到市、县、乡三级财政部门,推动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主持人:今天鲁局长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一话题,和各位网友展开了深入地交流。再次感谢鲁局长做客在线访谈,谢谢您,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和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